各学院(中心)、2018届毕业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7〕9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对口单招、专升本、专转本、康尼学院毕业生)400名。注重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紧缺专业人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在学校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就业微信公布。各学院(中心)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
2.报名推荐。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于2018年1月12日前向本学院(中心)党组织提出申请。各学院(中心)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经学校审定汇总后予以推荐。
3. 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8年1月29日至2月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江苏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4.参加笔试。2018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某设区市类别I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该市类别II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查询。(高校类别见附件,我校属于类别II)
5.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6.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7.人选公示。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9.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3.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根据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人选到乡镇(街道)报到后,探索选派少数紧缺专业人才,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专业岗位培养锻炼,提升专业能力水平,组织部门跟踪了解、统筹使用。
14.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学院(中心)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中心)于2018年1月15日中午11:00前,将《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安舒,联系电话:86118079。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学院(中心)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附件:1.2018年江苏省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招录通知
2.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选拔报名有关问题解答